2015年6月23日 星期二

路權與幹、支道區分
一、            車輛應依號誌、標誌、標線行駛。
二、            遇有交通警察指揮與燈光號誌並用時,以交通警察之指揮為準。
三、            無號誌路交岔路口應依下列規定:
(一)          在幹、支線交岔路口交會時,幹道車先行。
(二)         兩車同為幹、支線時,右方車先行。
(三)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四)         轉彎車已達中心處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
(五)         左轉彎時,機車應在設有左轉待轉區進行二段式左轉。
(六)         行駛於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區域,機車應行駛慢車道,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側路邊行駛。
(七)         少線道車讓多線道車先行。
(八)         機車不得侵入快車道或人行道行駛超越車輛。
(九)         行駛至交叉路口、斑馬紋或枕木紋、行人穿越道時,禁止超車。
(十)         同向二車道進入同一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
(十一)   下坡車讓上坡車先行。
(十二)   行經多車道之圓環,應讓內側車道之車輛先行。
四、幹道與支道係以道路交通設施之設置作為劃分依據,如閃黃燈(幹道表示警告,應減速慢行)、閃紅燈(支道表示停車再開,應減速先停路口前讓幹道車先行)號誌,「停」(停車再開)、「讓」字(減速慢行或停車)標誌,「停」字標字等,而非以路比巷大、巷比弄大或路幅寬度大小來區分幹、支道。
五、機車專用道:
指劃設車道空間專供機車行駛之用,機車擁有專用路權,其它車種不得穿越與行駛,行駛過程中不得離開專用道。
六、慢車應依標誌或標線之指示行駛,應讓行人優先通行,並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         直行時,應順其遵行方向直線通過,不得蛇行搶先。
(二)         右轉彎時,應靠右側路邊右轉,但行駛於二車道以上之單行道左側車道或左側慢車道者,應採兩段式右轉。
(三)         左轉彎時,應繞越道路中心處左轉進入規定行駛車道內行進。但行駛於同向二車道以上之單行道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
(四)         在設有交通島劃分行車方向或快慢車道之道路行駛,不得左轉。
(五)         應讓行人優先通行。
七、變換車道30公尺前應顯示方向燈,讓直行車先行,注意安全距離。
八、行人應走天橋、地下道、斑馬線、行人專用道行走,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應靠邊行走,並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蹲、立、阻礙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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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25日 星期三

兒童交通安全-搭汽車上學篇

[交通安全教育]寒假期間交通安全注意事項

各級學校104年寒假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寒假將屆,為維護學生健康及安全,各級學校應利用相關活動、集會(週、朝會)、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提醒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不良場所或從事無安全規劃之工作,肇生意外事件:
一、活動安全:
    學生於寒假期間往往會從事大量的休閒活動,依活動場地的不同,區分為室內活動及戶外活動:
(一)室內活動:
室內活動包含圖書館、電影院、百貨公司賣場、KTVMTV、室內演唱會、室內團體活動等,從事該項活動時,首先應熟悉逃生路線及逃生設備,學校應提醒學生熟習相關消防(逃生)器材,如滅火器、緩降機等之使用方式,方能確保學生從事室內活動時之安全。其次,應告誡同學避免前往網咖、舞廳、夜店等場所,以免產生人身安全問題。
(二)戶外活動:
寒假期間從事各類戶外活動,首應注意天候變化及地形環境之熟悉。如進行登山、露營、溯溪、戲水、水岸、田野調查研究等活動時,除需做好行前裝備檢查外,更應考量自身體能狀況能否負荷,勿至公告危險水域或無救生人員的地方進行活動。如遭遇大潮、豪雨等天候狀況不佳時,應立即停止一切戶外活動,以預防突發性之危安事件(如海灘裂流、碎浪、地形效應等問題)。發生閃電雷鳴時,應遠離外露的金屬物體、鐵欄杆、高大廣告牌等建築物,及避免至無防雷設施的建築物內避雨(如工棚、車棚、遮陽傘下),並且應停止游泳、划船並上岸到安全的避雨場所。請各校務必透過各種管道強化提醒海邊戲水各項防範與注意事項,並強調「多一分準備,少一分遺憾」,如此方能充分享受戶外活動之樂趣,減少意外事件發生。有關登山活動安全應行注意事項,請各校依本部10123日臺軍(二)字第1010018738號函辦理。學校請將寒假期間學生參加2()以上戶外活動情形,至本部校安中心網頁(https://csrc.edu.tw/)「表報作業」選項,填報「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以利各校戶外活動行程掌握。
二、工讀安全:
寒假來臨,許多學生投入打工行列,由於職場陷阱及詐騙事件頻傳,學校要提醒學生注意工讀廠商的信譽,儘量選擇知名企業公司打工。此外應注意有關於薪資、勞健保等相關福利待遇措施是否完善。同時需注意工作場合的危安因素,包括人(老闆、同事之品德操守)、事(工作性質與內容是否正當)、時(工作時數與時段)、地(工作地點及使用器械)等,都必須確實了解評估,最好由父母陪同前往了解,方能避免在工作當中肇生危安事件。特別提醒學生應徵當天謹記「七不原則」:「不繳錢(不繳交任何不知用途之費用)不購買(不購買公司以任何名目要求購買之有形、無形之產品)不辦卡(不應求職公司之要求而當場辦理信用卡)不簽約(不簽署任何文件、契約)證件不離身(證件及信用卡隨身攜帶,不給求職公司保管)、不飲用(不飲用酒類及他人提供之不明飲料、食物)、不非法工作(不從事非法工作或於非法公司工作)」。寒假工讀學生萬一發生受騙或誤入求職陷阱,亦可免費撥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諮詢專線:0800-085-051請求專人協助。教育部青年署「RICH職場體驗網」(網址為:rich.yda.gov.tw,免付費專線0800-005-880)亦有豐富的工讀安全、工讀權益及面試技巧等內容,請各校善加運用。
三、交通安全:
()根據教育部校安中心的統計顯示,校外交通意外事故為學生意外傷亡的主要原因。寒假期間學生可能因為參加活動、打工兼職等因素,增加使用交通工具的機率,因此需特別提醒學生騎乘機車、自行車等一定要注意自身的交通安全,駕駛期間應遵守各項交通規則及號誌、標誌、標線與交通服務人員之指揮,減速慢行,切勿酒後駕車及危險駕駛,以策安全。
()為維護學生於寒假從事校外教學活動安全,請各校依據本部102528日臺教學()字第1020066900B號令修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應行注意事項」辦理,相關大客車資訊可至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監理服務查詢;另落實交通安全教育,請學校連結交通部道安委員會「168交通安全入口網站」(本部校安中心網站亦提供連結)並下載交通安全相關注意事項,供學校師生參考運用,以確保學生乘車及交通安全。
四、居住安全:
(一)居家防火、用電安全
為降低居家意外事故發生請學校應積極提醒學生注意居家防火、用電安全之重要性,利用火災案例教導學生遇火災時切勿慌張,應大聲呼叫、通知周邊人員自身所在位置,並進行安全避難,切勿躲在衣櫥或床鋪下等不易發現場所。各級學校應告誡學生點火器具並非玩具,不可把玩,並使學生了解玩火恐引起火災及傷亡。各級學校應提醒家長有關打火機及點火槍等點火器具之放置場所,應予上鎖,並請家長充分配合告知學童家中的避難逃生路線,以建立危機意識並維護學子居家安全。
(二)賃居安全:
請各級學校提醒學生使用瓦斯熱水器沐浴及瓦斯爐煮食時,要注意室內空氣流通,使用時切忌將門窗緊閉,易導致因瓦斯燃燒不完全,而肇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此外,外出及就寢前亦必須檢查用電及瓦斯是否已關閉,以確保安全。請各級學校至「內政部消防署網站」下載「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居家防災安全診斷」參考,並運用寄發家長聯繫函、集會、相關課程及賃居生訪視時,加強檢視與提醒以上相關安全注意事項。
(三)人身安全:
夜間返回租屋處或行經偏僻昏暗巷道時,應小心有無不明人士跟蹤尾隨,個人自保物品如防狼噴霧劑、哨子等應隨身攜帶,以備不時之需。
五、藥物濫用防制:
  近年有不法份子運用網際網路引誘青少年集體轟趴嗑藥案件逐漸增加,集體濫用迷幻藥恐肇生危險性行為,增加感染性病及愛滋病機率,嚴重影響學子身心健康,同時也牽累吸毒者家庭經濟,影響個人前途與社會治安,毒品危害深遠不可不慎。依據本部校安中心通報統計,近年來藥物濫用學生多為1217歲國、高中生。為避免學生因對毒品危害及濫用藥物認知不足而好奇誤用,各級學校務須提醒家長關心學生作息及交友情形,並再次提醒學生於假期間應保持正常及規律之生活作息,切勿受同儕及校外人士引誘慫恿而好奇嘗試,以免觸法造成自我及家人終身的遺憾。倘不幸誤觸毒品,請與學校師長聯繫尋求協助或電洽各縣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諮詢(戒毒成功免費專線電話:0800-770-885)
六、菸害防制:
    「菸害防制法」及「戒菸教育實施辦法」已於98111修正施行,相關規定可逕上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菸害防制資訊網查詢(網址http://tobacco.hpa.gov.tw/index.aspx),各級學校應積極提醒學生反菸、拒菸之重要性,並請家長充分配合,以維護學子身心健全發展。
七、詐騙防制:
()面對層出不窮、手法日益翻新之詐騙犯罪手法,學校應提醒家長,為避免成為歹徒以電話假綁架或假事故(交通意外、疾病住院)行真詐財的受害者,學生應建立安全使用智慧型手機的觀念,慎防帳號被歹徒所盜用,成為歹徒騙取朋友金錢的工具。假期間應提醒學生維持正常生活作息,勿沈迷網路遊戲及點選不明簡訊網址,避免手機中毒被當成跳板而四處散發簡訊,使歹徒有機可乘。學生於使用網路聊天APP (Line)時,請慎防及提高警覺,切勿洩漏帳號與密碼,被歹徒盜用後進行詐騙成為詐騙受害者。
()歹徒常利用小額付費機制進行詐騙,甚至先開通被害人小額付費服務後再行騙代收認證簡訊。多一分謹慎就多一分保障,建議學生如無使用小額付費功能之需求,可向電信公司要求關閉此手機功能,並且切勿代收簡訊。家長或學生如接獲可疑詐騙電話或不慎遇上歹徒意圖詐騙,應切記反詐騙3步驟:「保持冷靜」、「小心查證」、「立即報警或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尋求協助。
()本部校安中心網頁已連結內政部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站(http://www.165.gov.tw/index.aspx),可供家長及各校師生下載最新詐騙手法以避免財產損失,學生如有任何疑問應撥打反詐騙諮詢專線165查詢,避免受騙上當。
八、犯罪預防:
()降低犯罪行為的最好方法就是從預防工作著手,學校應提醒同學切勿從事違法活動如:飆車、竊盜、販賣違法光碟軟體、參加犯罪組織活動或從事性交易(援交)等。另近年來逐漸增多的電腦網路違法事件如:非法散布謠言影響公共安寧、違法上傳不當影片、竊取他人網路遊戲虛擬貨幣及道具、入侵他人網站竊取或篡改資料等,請各級學校加強學生網路使用認知素養並尊重個人隱私權益,以免誤蹈法網。
()犯罪預防工作不僅重要,更能降低學生遭受傷害可能性。因此學校應本著教育工作者的愛心與耐心,利用各種機會提醒同學各種預防觀念,使學生能夠學會自我保護及勇於拒絕違法行為[¦b·sµøµ¡¶}±Ò]之道,建立應有的危機意識,方能讓學生在寒假期間享受快樂、安全的休閒活動,進而達到身心調劑及學習成長的目的。
九、網路沉迷防制:
寒假期間學生閒暇的時間變長,加上行動上網的普及,各式上網載具亦提供了多元的應用程式與遊戲下載,因此更容易使得學生沉迷於網路世界或遊戲,近年來由於過度沉迷於玩手機遊戲所引發的身心病症也逐漸增多,特別是對肩頸、手腕與眼睛的傷害,各級學校應提醒家長注意孩子的上網時間及行為並慎選電子遊戲,避免產生價值錯亂,更須與孩子共同制訂上網公約及培養正確的網路使用態度與習慣。
十、學生發生意外事件之通報與聯繫管道:


學生於假期間發生各類意外事件,可運用各級學校校園安全聯繫電話請求協助。各級學校於獲知學生發生意外事件時,請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遇緊急重大事件、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或媒體關注之負面事件,必須於2小時內透過校園事件即時通報網實施通報,惟情況緊迫或須協助事件應先行以電話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校安中心有專責值勤人員實施24小時服務,專線電話:(02)3343785533437856,傳真:(02)33437920

交通新聞

推動喝酒不騎機車 全球各大酒類業者站出來(104-2-19)

資料來源:社團法人台灣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
資料內容:

  因應即將到來的新年與農曆年節的酒駕高峰時期,以及高達6成的機車酒駕肇事率,社團法人台灣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自發性地號召酒類業者一同擬定2015年「指定駕駛」宣導計劃,將2015年訂為年輕機車族群宣導年,同時發表全新宣導標誌與宣導廣告-「做對選擇,結局就對」,以黑色幽默的風格表現創意,強化與年輕族群的溝通,加強宣導「喝酒不騎(開)車 指定駕駛」的正確觀念,以傳達正確責任飲酒的態度,期望有效減少機車酒駕肇事率。

  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理事長何品濤Peter Huizing(荷蘭商海尼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總經理)、副理事長許鴻鵬(帝亞吉歐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公共事務部協理)、常務理事羅福森Rufus Parkinson(香港商酩悅軒尼詩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董事長)與常務監事張浩偉(台灣愛丁頓寰盛洋酒股份有限公司品牌協理)代表全體理事成員(註)到場,象徵全球各大酒類業者將一同響應此次活動,負起社會責任,共同關注交通安全議題。

  針對2015「指定駕駛」宣導計畫,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理事長何品濤現場說明全新宣導標誌與廣告視覺概念,強調「促進會長期關注酒駕的議題,以推廣責任飲酒觀念為宗旨,而為響應交通部道安紮根強化行動計畫,促進會將18至30歲年輕機車族群列為2015年『指定駕駛』宣導重點,設計全新宣導標誌,以大姆指比讚為元素,希望扭轉『負責任飲酒』所給予的刻板標語形象,讓年輕人認為『負責任飲酒』是一件很酷、很讚的態度與行為。而全新宣導標誌將應用在促進會所有廣告行銷與公關活動上,包括每年與政府相關部門及其他機構合作的推廣宣導計劃,以教育國內消費者正確責任飲酒的觀念」。

  何品濤理事長並進一步說明全新的廣告創意,「為貼近年輕族群的生活型態,廣告概念以『做對選擇,結局就對』為訴求,設計出『選擇篇』平面廣告與『幸運兒』網路廣告、『選擇篇』電視廣告,風格皆延續了先前廣告的黑色幽默,期望藉由創意的手法表現,突顯出喝酒騎車的嚴重性,也期望讓更多的年輕族群加入『指定駕駛』行列」。

  全新平面廣告「選擇篇」自12月底起,將刊登在大台北、台南與高雄地區公車車側及公車候車亭的燈箱廣告 ;「幸運兒」網路廣告將在各大入口網站與youtube上播放;「選擇篇」電視廣告則除了各大電視頻道外,也將在全國影廳播放,並皆會搭配新的宣導標誌,以貫徹促進會推廣飲酒責任以及健康飲酒文化的宗旨。


[交通安全宣導]交通安全應注意事項


依據文號:府教社字第1030172115號


一、
安全騎(搭)乘機車:正確配戴安全帽、勿酒後騎車、行車勿當低頭族、禁止飆車、不疲勞駕駛、勿無照騎車,並勿將機車借給無適當駕照之人,大型車轉彎半徑大並有視野死角,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行,以維護生命安全。




二、
家長駕騎汽、機車載兒童及少年者:騎乘機車請依規定戴妥安全帽、騎車不超載,乘車坐後座妥繫安全帶(4~12歲或18~36公斤兒童請搭配使用座椅)、只要喝酒就不開車(提醒安全回家方式—指定駕駛、親友接送、代客駕車、改搭計程車及大眾運輸工具)、禮讓行人。
三、
騎自行車者:請佩帶自行車安全帽,保持自行車安全設備良好與完整,不可附載坐人、人車共道請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行人穿越道上不能騎自行車,請下車牽車,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依規定兩段式左(右)轉、行駛時,不得爭先、爭道、並行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遵守行車秩序規範。行進間不使用手機、不酒騎。
四、
行人:請行走在劃設之人行道;並不得在道路上奔跑嬉戲、阻礙交通。穿越道路時則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不可跨越護欄、安全島來穿越馬;晚上或陰雨天使用鮮明衣物,行走時不使用手機。

[交通安全宣導]防制鐵路平交道事故及遮斷桿遭車輛撞損



依據:中華民國104年2月17日 府教社字第1040036849號函辦理

主旨:為防制鐵路平交道事故及遮斷桿遭車輛撞損。
說明:
一、依據南投縣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104年2月12日府授交全字第1040031963號函辦理。
二、103年度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統計表顯示,
        本縣發生平交道事故案2件及遮斷桿被撞斷數24支,發生比例偏高,
        請加強宣導民眾守法觀念,
        駕駛人穿越平交道前應停、看、聽,保持平交道安全淨空,
        不搶越平交道或跟車太近,以確保民眾生命、財產之安全。

168交通安全入口網